随着本岛大量工厂外迁以及岛外原有的一些工厂搬进工业园区,空出的旧厂房越来越多。以前,工业仓储用地只能用来做工业,这样的规定显然不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为此,厦门出台政策,旧厂房可临时变更使用功能,如办公、商业、酒店等,助推第三产业。
台海网(微博)5月22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记者 钱玲玲)闲置的工业厂房,可以临时改变用途,改造为办公、商业、酒店等政府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原先限定工业仓储用地只能用于工业的“紧箍咒”被解开。
昨日,厦门市规划局和市国土房产局联合发布《厦门市工业仓储建筑使用功能临时变更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效期五年。
现状
闲置厂房越来越多
厦门岛内寸土寸金,已不太适合发展传统工业。近年来,厦门出台多项奖励措施,鼓励岛内工业企业迁往岛外发展,并在岛外建设了多个工业园区。
随着本岛大量工厂外迁以及岛外原有的一些工厂搬进工业园区,空出的旧厂房越来越多。如何盘活旧厂房,成为政府和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
据悉,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正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厦门市存量工业、仓储建筑的改造利用,有效引导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城市功能更新。
改造
建酒店等第三产业
闲置的工业厂房将如何进行改造呢?
记者了解到,临时变更后的建筑使用功能应为政府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居住建筑、养老院除外),例如办公、商业、酒店等;使用功能变更为公益性项目的,还应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文件。
使用功能临时变更的受理对象仅限于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非生产性配套设施。除公益性项目外,改造后的项目须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年租金。
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的有效年限为5年;经审查符合延期条件且未列入政府改造或收储计划的,可适当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过5年。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的有效年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
限制
部分区域不能改造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工业、仓储建筑都可以临时变更使用功能。
依据《管理办法》,工业、仓储建筑使用功能临时变更范围,必须在市政府确定的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政策区范围内。
在此范围外,个别工业、仓储建筑确需进行使用功能临时变更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按“一地一策”原则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同时,厦门市轨道线网用地收储实施规划确定由政府统一收储的用地、轨道交通近期建设影响范围、厦门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由政府统一实施改造和建设的用地,不纳入工业、仓储建筑使用功能临时变更范围。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厦门已对一批闲置工业厂房进行了加固改造以及重新装修,以岛内项目居多。对工业仓储建筑的改造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拆除原建筑彻底重建,一种是保留原建筑进行功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