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承担青岛管道爆炸赔偿责任-凯时人生就是博首页浏览数:2次
2013年11月22日,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 1月10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式披露了调查结果,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对包括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市长张新起在内的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此外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调查组认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昨日中国石化在公告中称,将会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这部分资金将主要来自中国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公司决定将每年11月22日作为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警示日,以告慰逝者,警示后人。 不过在事故发生之后,中石化即摆出低姿态,爆炸隔天,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现场向青岛和全国人民道歉。 在10日调查组公布调查情况后,中石化在其官方微博上表态,“坚决服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并再次向全国人民和青岛人民深深致歉”。 |